【專題企劃】總編輯托客第二集:內用內「代」+外用外「代」上集。

【什麼是內用內、外用外

設計類事務所或組織,基本操作原則是領導建築師或設計師(Leading Role)主導設計或執行概念後,團隊成員則為代理人(Agents)角色,共同將專案計畫完成。
實體組織內的成員,就是我想闡述的「內用內『代』」,在組織內部發揮功能,並成為重要「代理人」將工作任務完成。「外用外『代』」則是,組織外部人士為我所用,成為我組織外重要「代理人」,協助完成組織內部進行中的重要專案。再舉例,大學時期高年級前輩要進行畢業專題,邀請低年級後輩,當「槍手」協助做模型與畫圖,其實也是「代理」概念。「外用外『代』」對組織而言,面對的是難以計數的人才資源,為何不積極地與他們接觸,讓他們為公司所用呢?

 

【外用外代VS 外包】

有些人認為「外用外『代』」與外包(Outsourcing)沒有差異。我認為差異點在於「代理人」的概念。外部代理人的專業與品質是優先考量點;外包的前題是成本考量,為降低成本。另外,還有一層信任關係。因為專業和品質已有保障,所以組織可以放心將外部代理人納入專案中,請他們執行或解決專案問題。「內用內『代』、外用外』代」兩個概念併行下,組織可維持原來內部人員編制,同時獲得外部具能力人才的協助,組織彈性與靈活度直接改善。
又有人問,這個概念是否變相成為「裁員與縮編」的美好藉口? 組織內部營運管理,我們無法一窺究竟,如何管理公司也不是單一觀點可述明。我的立基點想要探討的是,「內用內『代』、外用外『代』」和「人才來源多元化與人才品質提升」之關係。再換另一個角度來說,在現有的規模之下,引進「鯰魚」可提升競爭力。但這群「鯰魚-外部代理人」,不至於把現存者鬥死。

 

【結語】

現代管理學代理理論(Agency Theory)強調主理人(Principles)與代理人(Agents)之間的契約及互動關係,代理人為組織創造價值。「內用內『代』、外用外『代』」就是此一觀點的應用。我的代理人,除了組織內部員工外,還包括協作契約關係的「外代人士」。併行可讓整體人力資源品質提升,更能活化組織的人力資源管理策略。是否因成本考量而減少組織內部人員配置,減少營運成本,則留給經營管理階層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