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首座聚落建築群公告 社宅「東林好室」尚未過審查

新竹縣竹東鎮昔日因林業興盛一時,但隨著產業轉移與政策變遷,林業製材地景逐漸消失,只留下一片宿舍群。經文史工作者多年守護與相關單位的努力,縣府近期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告「竹東林業建築群」為新竹縣首個聚落建築群。然而,鄰近的「東林好室」社會住宅統包工程案,因涉及文資問題至今尚未通過審查,國家住都中心表示,審議結果將提報內政部研議後續策略。

林業署新竹分署與客委會委員黎許傳、鄧毅中提出申請,縣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近期公告「竹東林業建築群」為聚落建築群,範圍涵蓋北起竹東林場製材廠貯木場辦公室(竹東林業展示館),沿東林路148巷至宿舍群,南至長安路53巷宿舍群等。

文化局指出,竹東鎮曾是尖石與五峰木材交易集散中心,林業於日治後期蓬勃,至1980年代因禁伐政策逐漸沒落。竹東林業建築群見證了當地林業興衰與城市發展,亦為居民共同歷史記憶。建築群包含日治至戰後不同風格,如獨棟、雙併、4連棟、6連棟日式宿舍及戰後2層RC雙併宿舍,還保有醫務室、招待所、防空洞等設施,整體保存完整且具高度價值。

其中公告範圍內包含仁愛段688地號則為「東林好室」社會住宅案基地,原訂去年8月動工,然而涉及到文資,且近期成為竹東林業建築群,該工程案至今尚未通過審查,地方盛傳竹東原有的兩處社宅基地,目前住都中心全力發展另一處,此區暫時擱置。住都中心回應,「東林好室」審議結果將提報內政部討論後續執行策略,另一案社宅「竹東安居」尚在處理鄰房佔用事宜,後續再行排定招標期程。

鄧毅中強調,竹東林業建築群不僅見證當地林業興衰,更是竹東發展的重要脈絡,社會住宅的設計應融入林業文化資產的價值,並與地方居民充分溝通。地方並非反對社宅興建,而是希望新建設能尊重歷史脈絡,與竹東林業的文化形象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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