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條例1】危老條例獎勵8%還有一周 台中申請案破300加速重建。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2017年公布實施,依規定3年內10%時程容積獎勵去年5月11日屆期,逐年遞減2%,至今年5月11日仍有8%獎勵,今年5月12日起再次調降至6%。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醒,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危老建物所有權人如有重建需求,儘快申請。目前已申請超過300件。

都發局指出,台中市屋齡30年以上建物近40萬戶,因九二一大地震加上屋齡增加造成強度老化,老舊房屋有潛在結構強度不足危險隱憂,另老舊建築物缺乏昇降設備相關無障礙通路設施,造成高齡者居住通行困難,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重建,勢在必行。

都發局指出,危老條例時程獎勵自去年5月12日開始逐年遞減2%,預計至2025年5月11日歸零。今年5月11日前申請危老重建仍有8%時程獎勵,5月12日後獎勵再下修至6%。

此外,依據危老條例第6條第4款規定,時程容積獎勵與建築規模獎勵合計不得超過10%基準容積,申請基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以上可獎勵2%, 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再予以獎勵 0.5%。

房地產業者指出,都市計畫內老舊建築物, 大多數是在實施建築管理法前興建,舊有合法房屋的建蔽率與容積率都高於法定值,且經濟弱勢者重建要籌措經費困難、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整合不易,政府雖有獎勵,但必須多管齊下,增加誘因。

都發局表示,危老條例有別以往透過都市更新條例辦理方式,因以往私有產權整合困難、程序冗長,重建之路漫長未必有圓滿結果,現在透過危老條例辦理重建,最大特色就是「快速通關」、「獎勵明確」及「稅捐優惠」等好處,讓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獲得重建新生的契機,台中市中區知名的東海大樓也是依「危老條例」重建。

市府指出,第100件核准案之重建基地位於豐原區豐東段,原有2層舊有建物,屋齡37年,經建設公司投入整合與重建,申請市府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核定重建計畫,並爭取綠建築標章、耐震設計、退縮建築及無障礙環境設計等容積獎勵項目,外加「時程獎勵」,容積獎勵值高達40%,將重建為地下2層、地上12層,92戶的嶄新集合住宅大樓。

自危老條例公布實施以來,為讓市民瞭解危老條例之政策目的與內涵,協助民眾盡早整合重建意願,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委託臺中市大臺中建築師公會成立危老輔導團,安排建築師提供諮詢服務,協助意見整合、申請耐震評估、擬具重建計畫、申請重建等服務。同時都發局亦致力於建置危老建物資料庫,做為未來政策研擬及輔導業務推動作業之參考依據。近期也將公告優先推動危老重建地區,以協助申請人向內政部所設立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重建信用保證基金」,爭取重建工程最高信用貸款額度300萬元。

都發局表示,第100件核准案之重建基地位於豐原區豐東段,原有2層舊有建物,屋齡37年,經建設公司投入整合與重建,申請市府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核定重建計畫,並爭取綠建築標章、耐震設計、退縮建築及無障礙環境設計等容積獎勵項目,外加「時程獎勵」,容積獎勵值高達40%,將重建為地下2層、地上12層,92戶的嶄新集合住宅大樓。

都發局長黃文彬另指出,中區還有像是遠東大樓、千越大樓、中英育樂大樓等許多早期大樓,空間都閒置,也被市府列為主要重整大樓,期盼所有權人仍可搭配危老重建時程獎勵,積極整合申請,一起幫助市容蛻變換新。

全文引用:https://0rz.tw/3ffzc ( 聯合報 / 記者陳秋雲)